疫情防控期间,昆明知识产权办理有哪些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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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各行业都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以及知识产权行业也不例外。在疫情严峻的形势下,国家知识产权局先后就知识产权办理相关事宜做出了系列调整。
一、商标
2月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与疫情相关的办理商标业务期限相关问题解答》,详细告知商标业务当事人受疫情影响的商标业务办理期限事项。
1.当事人因疫情相关原因延误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期限,导致其不能正常办理相关商标事务的,相关期限自权利行使障碍产生之日起中止,待权利行使障碍消除之日继续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当事人因疫情未能在宽展期内办理商标注册续展申请手续,可能导致其商标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权利行使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提出续展申请,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请求恢复权利。
二、专利
在办理专利申请业务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了两种电子申请业务办理方式:一是电子申请客户端,二是电子申请在线业务办理平台。
申请人在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注册后,选择其中一种电子申请方式即可实现专利申请文件的编辑、提交和各类通知书的接收以及有关手续的办理。
申请人如果已经通过纸件方式提交了专利申请,下载并安装电子申请客户端提交纸件转电子申请请求,经审核通过后再使用电子申请客户端办理有关手续,或者邮寄申请日后其他文件。
如果申请人提交的是PCT国际专利申请,建议在PCT电子申请网上选择电子申请客户端或在线业务办理平台方式办理文件提交和通知书接收等手续。